在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可以作为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吗?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电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五条(由办条件)第(二)款,“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包括: 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上海人社重点机构是指哪些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算吗?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包括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本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其中,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正常运营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人员。